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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鸿达兴业(002002)案的投资者应该注意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工作,近期将代理投资者进行债权申报工作,法院的起诉工作也会同步推进。(许峰律师专栏)
鸿达兴业此前公告于2026年3月16日晚间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内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张某环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许峰律师代理的鸿达兴业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6月27日,鸿达兴业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鸿达兴业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鸿达兴业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
二、鸿达兴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鸿达兴业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鸿达兴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鸿达兴业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情况的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三、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0年1月6日到2023年9月23日之间买入鸿达兴业股票,并且在2023年9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诉讼时效已经仅剩下五个月左右,“过期作废”。(*ST鸿达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